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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瑞成举办第121期大嘉讲堂:浅析《民法典》担保解释第二十三条对破产实务的影响 | 大嘉文化
2022-01-01

撰文   王浩亮

主编   朱瑾燚

审核   卢 晓



导言

2021年12月30日,嘉瑞成举办《民法典》担保解释第二十三条学习会暨121期大嘉讲堂,会议由吴孙有律师授课分享该司法解释第二十三条对破产实务的影响。



本期大嘉讲堂由我所团支部、民商事专委会、破产与重组专委会承办。讲堂由我所吴孙有律师授课,他分享《民法典》出台之后,相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二十三条对破产实务的影响,并结合实务中的经历,深入浅出,与参会的律师热烈讨论,积极互动,加强了我所律师对该司法解释第二十三条的理解和运用。

吴孙有律师就《民法典》出台之后,该司法解释第二十三条的理解与适用,提出自己的看法与理解。

首先,吴律师通过简单的情景模拟,引发在场律师及律师助理的思考,并与在座人员互动探讨。

接着,吴律师通过展示《民法典》出台前后的法条对比,使在会人员进一步加深对法条的理解。然后,吴律师通过列举数字化的案例,使在会人员更加直观地感受该司法解释对破产实务的影响,并拓展思考深入探讨,现场学习氛围浓厚。最后,吴律师对授课内容进行了回顾与总结,并在大家的掌声中结束了本次授课。

嘉瑞成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重视同业间学习、交流,在不断学习的过程中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本次讲堂虽然时间有限,但仍是对理论及实务进一步提升的良好渠道,让我们期待下一次相聚。



 


专职律师

破产团队主要负责人

民商事专委会副主任





吴孙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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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法律硕士,三级律师。温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瑞安法院破产管理人意见反馈人,长江三角洲破产法学研究理事会理事,温州破产协会业务培训委员会副主任,擅长民商事疑难案件、破产与重组法务、企业法律顾问等领域的代理。



 嘉瑞成民商事专业委员会 


民商事领域的诉讼及非诉讼法律服务是嘉瑞成所法律服务的传统强项,为促进我所律师民商事领域专业技能的提升,嘉瑞成所于2019年11月成立民商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会共有委员51人,由我所实践经验丰富、熟谙民商事法律事务的专业律师组成,所涉业务领域齐全,财产损害、人格权、健康权、物权等侵权类、物权类纠纷,买卖、租赁、借款等各类合同纠纷,均在委员会的钻研范畴内。委员会成立至今已组织举办多次专业技能提升的讲课,参与、筹划所内青年律师执业技能提升的活动等,委员会将始终贯彻设立之初心,为嘉瑞成所民商事专业领域法律服务的创新和提升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嘉瑞成破产与重组专业委员会 


嘉瑞成作为最早涉足破产清算和重整领域的中国律师事务所之一,先后承办破产清算、重整、和解以及强制清算案件共计150余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嘉瑞成于 2007年9月列入第一批破产管理人名册,并于2013年入选浙江省省级管理人名册。


2020年,为指引破产与重组业务领域的发展,嘉瑞成成立破产与重组专委会,专委会主要由从事破产与重组业务领域的律师组成,成员达四十余位,主要致力于促进该领域业务交流、学习,加强该领域业务合作,编制我所在该领域的优秀案例,推广该领域的优秀法律服务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