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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瑞成律师受邀为招商银行温州分行讲解《民法典》对银行业务的影响 | 大嘉新闻
2021-03-03

撰文   徐晓芝

摄影   徐晓芝

主编   朱瑾燚
审核  
 戴   盛


导言

2月26日,为更好地学习《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司法解释,根据最新的法律变化及时调整银行经营活动的内部审批规范,招商银行温州分行特邀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商法团队胡慧凯律师,就《民法典》担保制度及配套司法解释的重点变化进行了主题分享,来自该行授信审批部和风险管理部的一线工作人员参加了本次活动。



在本次活动中,胡律师结合银行工作实际,以银行在办理信贷业务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作为切入点,梳理了《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司法解释在公司越权担保问题、保证期间和诉讼时效方面的变化。特别是对实务中争议较大的上市公司对外担保问题,胡律师结合《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与《民法典》解释的区别点,由案例引入进行了系统的讲解,并将民法典及配套司法解释出台后对信贷业务可能产生的影响及风险点进行了提示。

认真学习《民法典》担保制度的新变化


除此之外,胡律师还结合自身专业领域,围绕三个典型案例,就不良资产处置实务中存在的超级优先权问题、与破产程序的衔接问题以及民刑交叉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了应对建议。最后,大家就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与胡律师进行了热烈的探讨。

现场讨论气氛热烈


《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所涉条文71条,相较《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物权法》、《担保法》及其解释有较大改动,并就以往担保规则有大量细化和完善。嘉瑞成律师将继续积极参与《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解释的学习、宣传工作,自觉履行社会普法的义务,为建设法治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高级顾问

破产与重组专委会秘书长

 







胡慧凯



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硕士。现任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分院金融法学客座讲师、温州市金融保险与不良资产处置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温州市民商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为多家国有、民营资产管理公司提供清收法律服务,涉及债权规模几十亿元。合作撰写的论文《论政府主导推动下的预重整——基于吉尔达案的实证与比较分析》获浙江省律师论坛实务论文一等奖。

专业领域:重整与重组、不良资产处置与清收


关于瑞成商法团队


嘉瑞成商务法律服务团队是一支以高级合伙人为骨干,以公司为主要服务对象,为客户提供团队化、专业化法律服务的团队。团队在投资并购、复杂疑难商事案件处理、企业风险管控及企业危机处理(企业重整)等领域具有人才优势和丰富实务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