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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在即,金融机构都准备好了吗? | 大嘉新闻
2021-09-24

主编   朱瑾燚

审核   卢 晓


导言

2021年9月18日下午,廖玲娟律师应邀到浙商银行温州分行分享《个人信息保护法对金融机构的合规挑战》,温州分行高管、各部门负责人和各支行行长、分行合规部全体人员、温州分行辖内内控合规经理、内控联络员共50多人参加会议。



2021年8月20日《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通过,并将于2021年11日1日正式施行。《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保护个人信息权益,规范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促进个人信息合理利用,对保护人权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法》和《数据安全法》三大法律织密了我国个人信息数据的安全网络。

金融机构作为《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信息处理者,在提供金融服务过程中合法收集到海量的个人金融信息,在个人信息收集、传输、存储、使用、删除、销毁的全生命周期中,如何遵循合法、正当、必要、诚信原则;如何确保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收集范围最小,符合法定处理条件;如何确保每个从业人员高度重视个人信息保护,杜绝个人信息违法犯罪行为等等问题,都需要对《个人信息保护法》进行深度学习落实。

廖律师结合个人信息保护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详细介绍了个人信息的定义;深度解析了金融机构个人信息保护工作中涉及的重点条文;有效结合金融机构因违反个人信息保护相关规定的监管处罚案例、司法案例深度剖析了金融机构在个人信息保护工作中的合规风险;培训的最后,廖律师有针对性提出了金融机构在个人信息保护工作中的合规建议。培训现场,讲到经典条文及热点案例时,内控合规工作人员讨论激烈,与廖律师积极互动。

重要提醒:《个人信息保护法》距离实施还有一个月左右的时间。该法施行后,个人信息保护主管部门将会组织该法贯彻落实的调研工作,届时将会查处一批违法案件作为典型案例公示。因此,个人信息处理者如各种APP商家、尤其是金融机构要提前组织全体从业人员进行学习贯彻落实,要尽快根据新法规定查漏补缺、依法处理个人信息。




 


合伙人







廖玲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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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温州市清朗网络宣讲员

温州民间智库促进会会员

温州市经信系统政风行风监督员

温州市法学会金融风险防控法学研究会秘书长

温州市人民监督员

温州市妇联“幸福家庭普法先行”项目特邀讲师

浙江省女律师普法讲师团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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