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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瑞成律师马文兵、潘成波、吴孙有受邀参加第九期温州破产实务沙龙 | 大嘉新闻
2021-11-30

撰文   王浩亮

主编   朱瑾燚

审核   卢 晓


导言

2021年11月27日下午,我所马文兵、潘成波、吴孙有律师受邀作为嘉宾参加第九期温州破产实务沙龙,就《九民会议纪要》第118条规定的相关实务问题进行解答。



2021年11月27日,温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主办 “破产案件智能化审判实践及规范探索”暨第九期温州破产实务沙龙,邀请嘉瑞成所律师马文兵、潘成波、吴孙有作为破产实务沙龙嘉宾。

会上,温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徐宏图致开幕词。

瑞安市人民法院破产庭庭长詹应国分享主题:加快“破产智审”系统应用完善 助推以数字赋能破产审判。

嘉瑞成吴孙有律师作为破产实务沙龙嘉宾,就“管理人起诉股东或者其他相关人员时,什么时候应当列公司为原告,什么时候应当列管理人为原告”、“债务人破产情况发生时,债务人股东将股权转让他人所有,如清算不能,是否可以追究原股东责任”、“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能否作为追究股东责任请求权的基础”、“债务人依法提交财务账册,但缺少审计费用无法审计,如何处理”的实务问题进行解答,与参会人员拓展思考深入探讨,现场学习氛围浓厚。

最后,温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周光致闭幕词,并举行下一期温州破产实务沙龙荣誉承办方的授牌仪式。

与会人员合影留念。

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于2007年9月列入第一批破产管理人名册,并于2013年入选浙江省省级管理人名册,一直秉承“因嘉为服务,有瑞玉之信,共成功在握”的服务理念和宗旨,我所将继续发挥优势,大力推进破产业务专业化,为债务人、债权人、投资人等客户在全国各地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