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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2020-10-21


金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意向投资人

预招募公告



金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因资不抵债,向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乐清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乐清法院于2020年3月31日作出(2020)浙0382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金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控股”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0年4月1日作出(2020)浙0382破6号决定书,指定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联合管理人)担任金龙控股管理人。管理人接受指定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开展各项工作。

为推动金龙控股的破产工作,维护企业营运价值、实现资源整合和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预招募意向投资人,现就预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预招募须知

本次预招募意向投资人以公开的方式进行。


二、金龙控股情况

(一)金龙控股基本情况

金龙控股成立于1984年7月,住所地为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进港大道金龙科技园,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000万元。

金龙控股经营范围为电子元器件、电气、汽车配件、船舶、信息通讯设备、电动玩具及其电子产品销售;对实业投资;对房地产投资、对酒店投资;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金龙控股的资产情况

金龙控股的主要资产为: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约为人民币62,360,000元;存货账面价值约为人民币70,000元;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约为人民币7,060,000元;在建工程账面价值约为人民币5,040,000元;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约为人民币467,000,000元;应收款项余额为人民币2,104,625,550元。

(三)金龙控股负债情况

截止至2020年9月11日,管理人认定的各类债权总额约为人民币31亿元,部分债权处于待确定状态。


三、金龙控股的优势

金龙控股持有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机电”)16.49%的股权,系金龙机电的控股股东。金龙机电系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其以手机马达、结构件、盖板等产品为主,其产品颇具市场竞争力、占有一定市场份额,金龙控股所持有的股权具有重整价值。


四、意向投资人基本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

2.意向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意向投资人可以是单独投资人亦可自行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投资联合体各方都应符合上述条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预招募。联合体各成员间应当明确牵头方,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并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五、预招募流程

(一)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1月2日17:00时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浙江省温州市温州大道亨哈大厦十一楼(西首)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

4.联 系 人:孙律师、盛律师

5.联系电话:18968973507、18968888690

需注意,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意向投资人应提交材料之清单、部分文件范本请联系管理人咨询、索取。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二)投资人资格审查

管理人在收到完整报名材料后开始资格审查。对于审核通过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配合意向投资人对金龙控股进行尽调,届时需签署相应的保密承诺函。

(三)尽职调查阶段

意向投资人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可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意向投资人可联系管理人实地考察,管理人将积极配合。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包括实地考察)所需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尽调工作不得晚于2020年11月9日完成。

(四)投资方案洽谈

意向投资人提出初步重组方案,并与管理人进行磋商。如各方达成可行的投资方案,管理人将根据商定结果推动下一步工作。

如有多家意向投资人提交投资方案,管理人拟通过商业谈判或竞争性遴选方式(具体由管理人另行通知)最终确定投资人,产业投资人将优先予以考虑。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本预招募公告不构成管理人对投资金龙控股的要约。

2.管理人提供的所有金龙控股的相关资料不应作为对意向投资人的任何承诺和保证,意向投资人应独立判断、理解以进行决策。

3.基于金龙控股与第三方原协议的约定和法律规定,目前有待第三方配合金龙控股对金龙机电董事、监管及高管进行改选和补选,并按照金龙机电章程和管理制度,移交金龙机电的营业执照、公章、法定代表人手章、财务章、银行秘钥、经营管理权、财务管理权等。

4.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管理人。




金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