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编 朱瑾燚
主编 杨雨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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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战1161、奋进2020。在今年召开的温州市、县(市、区)两级「两会」中,嘉瑞成11名律师作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审议、讨论大会各项报告的同时,踊跃提交议案、建议和提案,为提升营商环境、健全法治、改善民生积极建言献策。
01
优秀建议、提案
杨康乐律师领衔提出的建议,获评温州市人大代表优秀建议;林晓琳律师提出的提案,获评乐清市政协委员优秀提案。
01 | 领衔人:杨康乐 |
《关于加强地方性法规施行后配套具体规定制定工作的建议》
02 | 建议人:林晓琳 |
《关于加快本市“僵尸企业”出清工作的提案》
02
履职成绩突出政协委员
叶飞律师、林晓琳律师因履职成绩突出分别获市政协、乐清市政协表彰。
01 | 叶飞 |
获评市政协2019年度履职成绩突出委员
02 | 林晓琳 |
获评乐清市政协2019年度履职优秀委员
03
嘉瑞成律师两会风采
参
议
政
政
(按市县区人大政协及姓氏笔画排序)
杨康乐
温州市人大代表
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发言
降低政府负债率,保持健康、可持续发展。增加对法律援助、政府法律顾问、农村法律顾问、人民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的政府采购预算。进一步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提高政府公信力。
《关于加快温州市停车场建设的建议》
因汽车保留量不断增加造成停车泊位供应不足,停车问题日益突出。为解决停车难问题,我市加大了停车场建设力度,但在停车场建设方面仍存在一定的问题。
1
停车场供地与市民需求不匹配;
2
规划建设滞后导致停车位数量不足;
3
高投入与低收益导致民间资本参与度不高。
对此建议:
1
合理布局,科学规划;
2
建设P+R立体停车场;
3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停车场建设。
温州市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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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温州新闻网
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发言
要优化服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维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要把《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列入“七五普法”宣传。
审议人大、两院工作报告时发言
创新拓展市、区两级联合做好立法项目的新模式。适当扩大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相关立法征求涉及的范围和内容。
《关于制定〈温州市养老服务条例〉的议案》
结合我市较早进入老龄化社会,且养老服务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的实际,十分有必要制定《温州市养老服务条例》。对此建议:
1
应对老龄化问题,理顺管理体制;
2
根据多元化需求,完善服务体系;
3
建立全行业标准,健全市场规范;
4
落地扶持政策,加大区域吸引力。
立法议案附《温州市养老服务条例》(建议稿),提请市人大依法审议。《条例》分总则、规划和建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人才、扶持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十个章节规范完善养老服务工作与体系。
温州市人大代表 鹿城区人大代表
审议市政府、两院工作报告时发言
关于政府工作的建议:
加快数字经济发展,建设服务企业的专门搜索平台。要加快供给侧改革,以科技创新带动产品升级。在建设美丽乡村和制定政策时,要注重保护传统古村落,多考虑农民诉求。
关于两院工作的建议:
法院要积极探索诉源治理新模式,强化部门沟通协作,从源头上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建议设立温州遗嘱库,对遗嘱订立进行技术指导,避免遗产继承纠纷。加强虚假诉讼的打击力度,营造诚信诉讼司法环境。检察院要多角度关注与保护女童的健康成长。
审议区人大、政府、两院工作报告时发言
关于区人大工作的意见与建议:
区人大常委会紧扣区委中心工作,聚焦社会民生热点,在紧盯“两区"建设、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落实重大民生项目等方面,切实发挥人大监督作用,打出了一套漂亮的人大履职组合拳。要进一步重视人大建议办理,积极回应百姓诉求,提升政府执政能力,真正获得百姓口碑。
关于区政府工作的意见与建议:
要重视数字经济发展,出台切实可行的扶持政策。
关于区两院工作的建议:
建议府院要建立良性互动、统一协调机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同时积极支持检察院工作。
《关于包装打造塘河文旅经济圈的的建议》
建议包装打造塘河文旅经济圈,依托城区塘河生态,建设亲水绿道,开发水中游线,串联散在商业资源,打造沿河特色经济,拉动城市经济新的增长点,从而快速有效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
《关于设立“温州遗嘱库”的建议》
建议由温州市老龄委牵头,设立“温州遗嘱库”,引进专业人才对遗嘱订立进行技术指导,帮助当事人订立遗嘱,并予存放。设立“温州遗嘱库”,即可以解决当事人的后顾之忧,又可以有效避免潜在纠纷,实现诉源治理。
《为全区学校聘请法律顾问的建议》
建议鹿城区教育局为鹿城区内的学校聘请法律顾问,以便妥善处理法律问题与纠纷,进行法治校园建设,以及开展校园普法教育工作。
温州市政协委员
审议政协常委会、提案工作报告时发言
政协自身定位更加准确、各类举措更加切题,“政协味”越来越浓,充分体现政协工作职能。特别是破产法庭提案被采纳并落实,温州成为首个设立破产法庭的地级市,彰显了市委市政府的决心。建议尽快落实破产法庭人员编制,密切关注破产法庭后续运作,加强运行,通过破产清算、破产和解、破产重组,救企业助力社会治理,实现凤凰涅槃。
讨论政府、两院工作报告时发言
关于政府工作的建议:
政府要加大培育市属国有集团的兼并和重组;
对政府投资计划,要督促、抓落实、见成效。以汽车加汽加能站不能落实为例,投资不能到位的要找原因、找对策。
关于两院工作的建议:
要推进个人破产立法的探索,完善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的配套制度,研究公职管理人制度;
法院要为律师立案提供当事人身份信息、财产信息等查询机制,以方便侓师办案;
检院要加强对各级看守所在疫情期间限制律师会见的监督,切实保障律师会见权。
《关于尽快推进法院开通当事人信息快速查询机制的提案》
为进一步打破被告信息难确认的“信息壁垒”,实现“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议:
1
与公安局户政信息部门对接,探索建立“点对点即时查询”机制,创新司法为民形式、加大司法服务力度、快速办结案件;
2
联合各级公安部门、通讯公司拓展查询平台等机构,建立当事人信息查询专线,进一步完善“点对点即时查询”机制;
3
与工商局、交管局车管所、房管局等各机关单位进行直接的对接联通。
《关于加快供电供气设施建设的提案》
为进一步推动出租汽车行业转型成功,进一步推进温州市清洁能源出租汽车推广,建议:
1
加快新建充电桩和加气站,满足纯电动新能源车和油改气车辆的用电用气需求;
2
鼓励支持民用液化气企业加快现有储气点的车用加气功能改造,鼓励支持有意向的企业投建撬装式加气站。
温州市政协委员 瓯海区政协常委
《关于明确防疫专项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助力建设工程复工的建议》
因新冠疫情影响,施工企业存在资金困难,面临高额损失的同时需要支出防疫专项费用,且多种因素加剧工程复工难度。为此建议:
1
明确防疫专项费用的承担主体,建议将防疫专项费用列入工程造价,由建设单位承担;
2
明确防疫专项费用的计算标准;
3
同期支付防疫专项费用。
《关于改善瓯海区看守所法律援助律师会见难问题的建议》
近年来,温州法律援助案件的快速增长与温州市各看守所硬件所限接待能力不足、效率不高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为此建议:
1
借助大数据和区块链技术,实现治理现代化。开通援助律师会见线上预约板块,实施援助律师一卡通制度;
2
加快升级硬件设备,提高管理水平。为法律援助律师增设专门的会见室和会见窗口,提供电子化阅卷、打印等基础办公设备,同时推进落实监管制度。
温州市政协委员
审议政协常委会、提案工作报告时发言
建议提前研究小微园的法律风险,提前安排法律相关人士下企业进行法律援助,给予企业法律支持。
讨论两院工作报告时发言
关于检察院工作的建议:
每两年出台温州市未成年人犯罪白皮书,有利于未成年人犯罪宣传与预防;
加大疫情下对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保障律师正当的会见权,降低犯罪嫌疑人的社会报复情绪;
谨慎逮捕中小微企业家,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企业家及实际控制人尽量给予取保候审,真正保护企业家和企业。
关于法院工作的建议:
法院诉讼或诉前保全应给予申请人最大的保全力度,防止后续执行困难;
建立执行法官执行规范制度,尽可能在执行中公开透明;
法院立案应该依法,不能以任何理由拖延不予立案。
《关于进一步推进小微企业园法律服务的提案》
小微企业在温州经济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创造了不可磨灭的功绩。通过前期对小微企业园区的走访及调研,目前温州小微企业园企业在设立过程、合同行为、融资操作、知识产权保护、人力资源管理、公共关系管理、涉及诉讼仲裁方面存在法律风险。
为尽快提高园区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将经营风险主动控制在事前状态,保证园区企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建议:
1
依托政府平台设立专业化法律服务队伍;
2
确定园区企业法律服务内容;
3
建立系统化法律服务模式;
4
以政府采购法律服务,为园区企业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及免费服务项目。
瓯海区政协委员
在大会上作发言报告
《建立社区“四位一体”治理模式,提升我区居民的幸福指数》
据调研,目前我区社区治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
党组织引领与综合协调能力尚未夯实;
2
社区居委会主导与核心作用尚受掣肘;
3
业委会对小区的自治与监督能力参差不齐;
4
物业企业的服务质量难以得到有效监管。
为此建议:
1
牵头引领,发挥党组织协同效应;
2
宏观管理,发挥居委会中坚作用;
3
健全制度,建立业委会自治平台;
4
强化监督,切实提高物企服务水平。
上述发言材料作为提案一并提交大会
乐清市政协委员
在大会上作发言报告
《打开不良资产处置通道 有效化解规上出险企业债务危机》
近年来,我市部分企业债务危机并无好转迹象,一些规上企业出现的债务危机不容小觑。部分规上企业的金融贷款陆续被银行出包转让,进入不良资产处置流程。因银行在出让时会打折出让贷款债权,就给债务人或担保企业提供低折扣(或部分清偿)化解债务的机会。建议:
1
建立风险诊断机制,组织开展“专家会诊”,将出险企业是否进入不良资产处置环节作为诊断内容;
2
完善应核尽核机制,加快银行不良资产处置;
3
形成良性沟通机制,提高处置规模和效率;
4
推动重整联动机制,发挥不良资产处置作用。
上述发言材料作为提案一并提交大会
《加强对疫情期间个人信息保护的提案》
在疫情期间,我市各乡镇、街道、社区的工作人员、志愿者及小区的保安等收集、记录了大量的个人身份信息。现有措施对于该些收集到的个人信息的保护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为此建议:
1
强化对个人信息保护的源头管理;
2
加大对登记资料原件的管理;
3
追究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
4
加强宣传教育;
5
跟踪和保护后期收集个人信息。
永嘉县人大代表
《关于在古庙高速出口处打通“断头路”的建议》
古庙高速出口“断头路”不仅影响楠溪江景区的整体形象,而且造成了区域内的交通不畅。为此建议:
1
由县政府牵头对古庙高速口断头路进行统筹规划,将“断头路”接通;
2
由县政府多渠道筹措资金,以缓解道路资金难题;
3
建议县政府加强“断头路”打通后相关配套设施的完善。
《关于在疫情期间改善我县看守所律师会见难问题的建议》
受今年疫情影响,目前温州各地区,除平阳看守所以外,其他各县区看守所均存在律师会见难的问题。
为此建议:参考平阳看守所的做法,在律师会见室加装视频会见设备,以解决疫情期间我县看守所律师会见难的问题。
永嘉县政协委员
《关于提升地理信息公共服务水平的建议》
“数字永嘉地理信息平台”上线运行,形成了一系列成果,但运行情况仍存在不少问题。
1
对地理信息在城市建设管理以及公共服务中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够;
2
共享机制不顺,数据壁垒仍未打破;
3
信息公共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为此建议:
1
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广泛开展《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地理信息公共服务意识;
2
进一步梳理地理信息成果,更好发挥数据价值;
3
进一步开放测绘地理信息数据,增设便民服务窗口;
4
进一步开发地理信息应用价值,促进大数据融合。
永嘉县政协委员
《关于要求对我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行依法登记的建议》
2020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正式施行,根据本法第63条第1款规定,集体土地入市须满足两个前提条件:1.经营性用途(工业、商业等);2.依法登记的建设用地。集体建设用地登记不完备,法律上“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入市无法落地,严重阻碍了新《土地管理法》的实施。为此建议:
1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应当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做出安排;
2
集体土地上的“经营性用途”应列入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乡规划的范畴;
3
不动产登记部门须完善集体土地上建设用地的登记工作。
《关于我县在企业复工期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建议》
为切实做好本县的疫情防控工作,彻底打赢疫情防控战,建议:
1
企业积极提倡分散办公和线上办公,尽量减少人员接触机会;
2
企业非本地员工(疫情期间逗留在温州地区的除外)根据返程所在地的疫情等级情况进行分类管理;
3
不具备员工提供住宿条件的企业暂时不得复工;
4
企业须建立“接触人员登记表”,核实企业员工所接触人员的基本信息;
5
企业应做好环境卫生和疫情防控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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