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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立法调研组赴鹿城、瓯海、永嘉、瑞安实地调研我市养老服务问题 | 大嘉新闻
2020-08-13

撰文/摄影   郑   欢

潘路易莎

主编   朱瑾燚


导言

7月28日至8月7日,我所徐繁光、彭伊妮、郑欢、潘路易莎与市民政局养老处副处长董克文、陈娅莉、周伟利共同组成的养老服务立法调研组,赴鹿城、瓯海、永嘉、瑞安多个养老服务机构,实地调研我市养老服务问题。



今年4月,在温州市第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所主任童洪锡领衔提岀《关于制定<温州市养老服务条例>的议案》。该议案经市人大常委会立案、调研,被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预备项目。


徐繁光律师作为市政府立法专家库成员,承接了该立法项目。徐律师及其团队,与作为法规起草部门的民政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共同组成了养老服务立法调研组。为推动《温州市养老服务条例》出台,确保立法“接地气”、符合实际,调研组展开立法前期调研,全面摸清我市养老服务工作,为立法工作掌握第一手依据。


调研组一行先后到鹿城区、瓯海区、永嘉县、瑞安市多个具有代表性和借鉴意义的养老服务机构进行了实地调研。


各县市区养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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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到一处,调研组都认真参观、详细询问,在了解我市养老服务工作情况后,调研组围绕调研提纲与各县(区)民政局、养老社区及街道工作人员、养老服务行业资深从业人员及有关专家学者进行了座谈交流,就立法体现温州特色、切实解决我市养老服务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培育养老服务产业、推进智慧养老和医养结合、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养老服务民主科学立法等方面内容进行深入了解和充分讨论。


立法调研组座谈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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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研,我市养老服务工作存在布局不合理、保障不充分、机制不健全、宣传不广泛等突出问题。随后的立法过程中,我们将重点关注:一是规范化、合理化养老服务布局;二是明确管理职责,落实责任到位;三是加强统筹规划,保障养老服务供地;四是多措并举,加强专业队伍建设;五是推进智慧养老建设。


本次调研进一步明确了立法方向,理顺了各项保障机制,为立法奠定了坚实基础。



温州自获得地方立法权至今已满5年。嘉瑞成所作为温州市法学会研究实践基地,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工作:实践基地组织力量,承担了立法项目的前期调研工作,承担了《温州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等多部规章、法规草案的起草工作;多名律师以市人大、市政府立法专家库成员身份,积极提出立法建议,参与法规草案的修改工作 ;童洪锡律师作为市人大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制定<温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的议案》获采纳,《温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已制定出台,并已于2020年7月1日开始实施。


嘉瑞成律师将秉持立良法保善治的理念,持续为地方法治建设、完善社会治理结构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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