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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史爱党 知史爱国:中共党史上的律师群像(八) | 大嘉党建
2021-06-30

撰文   童洪锡

责编   张晓琴

审核   戴   盛


导言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反帝反封建斗争,追求民主、法治,重视开展合法斗争。律师向往政治昌明、法制健全,坚持公平正义。其中,思想进步的律师,拥护中共的政治主张,投身中共领导的革命活动和斗争,并以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发挥了其他阶层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活跃着律师群体。



身为国民党员却为共产党员辩护的吴凯声律师(下)



三、营救廖承志、陈赓等


廖承志


在前文《周恩来称为“民主人士左派的旗帜”沈钧儒的律师生涯》中介绍了沈钧儒参加营救陈赓,其实,营救廖承志、陈赓、罗登贤、余文化、陈藻英(谭国辅)是一个集体行动,有宋庆龄、杨杏佛、沈钧儒、吴凯声等多人参与。宋庆龄、杨杏佛、沈钧儒等人以他们的影响力,在庭前庭后探监、与当局交涉、施加压力,为营救创造条件,而吴凯声律师主要任务是直接参加庭审,担任辩护人。


1933年3月底的某天晚上,杨杏佛来到辣斐德路(今复兴中路)612号吴凯声寓所。杨杏佛是著名的资深民主人士,曾任孙中山秘书,1932年,他与宋庆龄、蔡元培和鲁迅等发起组织了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并被推举为总干事,吴凯声为中国民权保障同盟成员与法律顾问。杨杏佛告诉吴凯声,何香凝之子廖承志于28日被逮捕,一起逮捕的还有罗登贤、余文化两人,现关押在老闸捕房,他随即介绍了廖等详情。杨杏佛郑重道:我衔廖夫人、孙夫人、蔡元培先生之命,特来聘您为辩护律师,出面营救廖公子等三人。吴凯声当即允诺,并慨然答道:营救被捕的中共党员和民主人士是我们同盟的光荣职责,以前已经多次这样做了。我是同盟法律顾问,营救廖公子等人,义不容辞!接着,杨杏佛又说,另外还有两位爱国人士,是一对兄妹,哥哥叫陈赓(化名陈广),妹妹叫陈藻英,已先期在24日被公共租界逮捕,将与廖等三人同庭受审,接着介绍了陈氏兄妹的详情,同时也要求吴凯声担任辩护律师并大力营救,吴凯声也一口答应。


陈庚


吴凯声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刻召集所内的几位律师,组成律师团,作了分工,吴凯声本人和马常律师担任廖承志及陈赓兄妹的辩护律师,蔡晓白、陈炳煜等担任罗登贤、余文化的辩护律师。接着,吴凯声到老闸捕房会见廖承志和陈赓。廖承志早闻吴凯声大名,并知道他是中国民权保障同盟法律顾问,又是他母亲的朋友,也清楚他是一位一向支持革命的进步民主人士,再加经吴凯声本人说明,得知他是受母亲和宋庆龄、杨杏佛等恳托前来担任辩护律师的,便十分信任地将一切情况和盘托出,两人又对案子作了一番分析、商议,最后,廖承志签署了委托书交给吴凯声。接着,吴凯声会见了陈赓,他作了自我介绍,说明这次受中国民权保障同盟的委托,出庭为陈氏兄妹辩护,他一定依法保障民权、伸张正义,请陈赓放心。陈赓听了很高兴,表示谢意。吴凯声又向陈赓了解了被捕的原因、地点和时间等案情,陈赓因在作战中负重伤,来沪治疗,因叛徒张阿林告密,与陈藻英一起被捕。吴凯声问毕,也请陈赓签署了委托书而离去。之后,他又与何香凝、杨杏佛等一起商谈辩护方案,敲定细节,做好一切准备,等待开庭。


廖承志被捕案一经报载,成为舆论焦点,全国关注。老闸捕房不得不把此案移交江苏省上海高等法院第二分院公开审理。3月31日下午二时,正式开庭。法庭内外,戒备森严,气氛肃杀。旁听席上人坐着一百多人,有廖承志亲属、各界代表以及关心此案的群众。国民党中央委员、大诗人柳亚子先生带着女儿柳无非闻讯起来,特别引人注目。柳亚子先生是廖仲凯何香凝夫妇的挚友,正在为营救这位廖世侄而奔走。二时正,宣布开庭,一时肃静。廖承志、罗登贤、余文化、陈赓和陈藻英五人由法警押着走进法庭。几乎是同时,庭长、法官出席审判台,庭长居中,名叫郁华,左右两边各一名陪审推事。再向左是检察官,名叫张隽青,再向右是一书记官。背对审判台,在被告栅栏后面,有一排桌椅,那里坐着诸位律师,吴凯声神态安详、聚精会神地坐在其间。


审判一开始,郁华传唤被告,第一个就叫到陈赓。他问过陈赓姓名、年龄、籍贯、住址和职业后,语气严肃而语速缓慢道:“你是不是江西红军第十四军军长?”陈赓,见问是不是红军军长,十分镇定淡淡一笑道:“我真的不知道什么军长不军长,我只是一个普通的百姓而已。”郁华严厉道:“你此番来沪图谋推翻政府,必须如实供认。”陈赓大声道:“我同妹妹陈藻英来上海治病,从来没有任何越轨行为,你们无证无据非法逮捕我们,严重侵犯人权,必须将我们立即释放!”陈赓称自己刚从东北来,目睹了因政府奉行不抵抗政策,致使东北沦丧,数千万同胞在水深火热中受尽煎熬,饱尝亡国奴之苦,他还大骂国民党残害爱国青年,陷害无辜,践踏人权。陈赓一番慷慨陈词,引发旁听席上群情激愤。


郁华见此情势,赶紧制止,对着陈赓喝道:“你不要宣传共产主义,政府自有外交方针。至于你是否犯罪,法律自有定论。”吴凯声起立辩护,他首先指出公共租界捕房没有陈赓兄妹的任何犯罪证据;其次,陈赓来上海治病,完全正当,应受法律保护;再次,现在青年都很爱国,爱国无罪!陈赓或有过激爱国言论,但何罪之有?!有人贪图赏金以此告密,陷害爱国志士,此种行为损害国家、民族,殊属可耻!最后,吴凯声律师大声疾呼:爱国青年为反对帝国主义侵略,投身救亡运动而被拘禁,受刑被害,令人痛心!这种亲痛仇快的事当立予制止,不容再次发生。法庭应坚持司法独立,不受外来干预,秉公处理。没有陈赓的犯罪证据,法庭不能采信那些挟嫌报复者的虚假指证定罪。因而,法庭应依法将被告当庭释放!吴凯声发言时,挺立在那里聆听的陈赓不时朝他含笑点头,大为赞许、钦佩。


郁华一俟吴凯声辩护完毕,即命陈赓退下,传上廖承志、罗登贤、余文化三人。郁华照例核对各被告身份后,捕房律师甘镜首先发言,甘镜指控廖承志等三人都是共党分子,危害民国,应即押解南京依法制裁。他还特意举出下列两件事以证明廖承志的口供虚假:第一,廖承志称住母亲何香凝处并不事实。因为询问何香凝,何答以不知廖住在哪个房间,岂有母亲不知道儿子在家中住于何室之理?可见廖并不住其母处,而是在外从事秘密活动。第二,廖承志称去山西路五福弄九号找茶商欧阳纯订购茶叶支援东北联军抗战不能成立,该地址没有茶商欧阳纯其人,据该房二房东称,房客是余文化,不是什么茶商欧阳纯,他不认识这个人。甘镜抛出这两个“重磅炸弹”后,上海警察总局法律顾问詹纪凤律师又对廖案的严重性论述了一番。接着,叛徒王其良出庭作证,咬定廖等三人是共产党员。顿时,气氛紧张,情势危急!


吴凯声霍地站立起来,他首先以恳切的语气、沉重的声调说:“廖公子是先烈仲恺先生之嗣,且仅此一子,自其被捕后,母亲何委员思念心切,以致旧疾复发,昨已昏迷一次,今仍卧床,忍泣以对。对党国有殊勋之人,而其后嗣竞遭此牵累,能不痛心?!”他这几句饱含感情的开场白,使法庭的氛围为之一变,顿时,在场的人们大都露出了同情怜惜的目光和神色。紧接着,他当庭驳斥了叛徒王其良的指证,说:“证人王其良因在经济上与廖公子有纠纷,结私怨,便诬告廖公子等是共党。但空口无凭,怎能成为证据?只有充足证据,才能让人信服!否则,王其良的指证,不能成立!”说罢,他拿出何香凝当天上午在病榻上写就的一封亲笔信,宣读起来:


“敬启者:小儿承志,被捕拘押,香凝本拟到钧院就居住、买茶及给伊银洋各点有所陈达。惟因宿疾复发,不克离床,故作书面证明。一、小儿承志,自欧回国,即住舍间。日前捕房人员到舍调查,香凝因刺激过甚,未能明白答复(这里弥补了甘镜律师提出的大漏洞)。二、因我国东北军为国家求生存,血战日寇,饮食甚苦,故令承志往欧阳君处商议如何运去茶叶,以壮士气。三、香凝曾给银洋与小儿,以资抗日。惟小儿生性慷慨,或借友人。总之,予与廖先生为国奋斗,其目的在求民族国家之生存。香凝甚愿小儿一本此志,为国报效。此次被捕,盼钧院秉公办理。因病草此。谨呈钧鉴。何香凝三月卅一日。”


吴凯声一字一句地读后,逐条加以说明,并概括一句:“廖承志确是奉母命为东北军采购茶叶,所谓共党嫌疑,并不存在。由此看来,廖承志无任何犯罪行为。再说,即使被告真是共党,或曾参加反帝或工人运动,亦为法律所允许,不能因之即欲科罪。”最后吴大律师提出结论与请求:“犯罪者必有犯罪行为,犯罪行为经确证始可定罪。被告逮捕至今,已经三天,法庭并未查到任何证据,因此,应立即将其释放!”


吴凯声慷慨陈词,讲了一个多小时,根本上扭转了法庭形势,大大有利于廖承志了。谁知半路里杀出程咬金,叛徒张汉卿出庭作证。他原在中共党内职务很高,被捕后叛变了,他证言:罗、余、廖三人,我都认识。罗登贤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派往满洲的代表。余文化亦是中共党员,我去年二月与他相识。廖承志是去年五月回国的,任中国海员工会中共党团书记。说得头头是道,言之凿凿。郁华让罗、余、廖与张汉卿当庭对质,罗登贤回答:我不认识这个张某,我曾是日本纱厂工人,少读书,没有文化,不知共党是什么。我确实去过满洲,那是去当义勇军,抗日杀敌,这有什么错?接着,余文化回答说:“我坐牢到去年七月才获释,而这位张某说他去年二月就与我相识,大墙阻隔,怎么认识?真是天大的笑话!”廖承志在旁见罗余两有力反击,大受鼓舞,高声答道:“我从不认识此人,他在法庭上一派胡言,在诬告,在陷害!我个人并不以父母的光荣而希望给我优待,我根本无罪,应立即无条件释放!”法庭见王其良、张汉卿这两位证人被驳斥,控方再无什么过硬的证据,郁庭长宣布休庭。在后室,他与推事、检察官合议了一会,继续开庭。郁庭长宣布:现决定将陈赓、陈淑英、罗登贤、余文化、廖承志五犯移交上海警察总局。


法庭闭庭,陈赓、廖承志等五人立即被押上一辆红色汽车。吴凯声立刻跳上了自备的黑色轿车,紧跟到警察总局。因为吴凯声担心警察总局将陈赓、廖承志等五人秘密押往南京,如果这样,他们的生命便毫无保障,营救将十分困难,他决定在上海就地将人救出。他找到留法同学、警察总局局长蔡劲军,说:“刑事诉讼法有被告侦询完毕可交辩护律师‘责付’出狱的规定,请您按此规定,将被告陈赓、廖承志等五人‘责付’我带走。”蔡劲军一听,连连摇头,笑对吴说:“虽有这规定,但这个案子尺寸太大了点,小弟实在担当不起啊!”吴见他胆小不肯相助,就要他给市长吴铁城挂电话,请吴市长明确答复放不放人。


原来廖承志被捕的第二天,何香凝坐车直奔市府,直逼市长吴铁城放人,吴铁城经请示蒋介石同意,答应过几天放人,吴凯声心中有底。蔡劲军想如果市长作出决定,这个责任就上交了,于是一个电话打到市府,吴铁城在电话里下了指示:“廖承志可以‘责付’释放,其他四人仍旧看押。”蔡当即将这个指示转告吴凯声,吴凯声赶紧办理一切手续后,狱中放出廖承志。吴凯声不及多说话,带了他登上黑色轿车,直奔何香凝家。一进门,急步登楼,吴凯声直到何香凝卧床旁,大声报喜:“何香老,承志回来啦!”病床上何香凝听到喜讯,病容全消,翻身下床,紧握吴凯声双手,连声道谢。吴谦逊地回答说:今日承志兄能安全归来,理所当然,也是香老及仲老德泽所被,我不过尽了律师应尽的一部分责任而已!何仍连声道谢不止,廖承志一旁也是三致谢悃。事后,何香凝亲笔作《猛虎图》一幅相赠,赞誉吴凯声在法庭上的雄风,坚猛威勇有如此山之中王。


4月1日,突然传来紧急消息:罗登贤、余文化、陈赓和陈藻英等四人当天被秘密押上火车解往南京!事情果然不出原先何香凝、杨杏佛、吴凯声等所料。情势十万火急,必须马上进行营救。何香凝不以爱子已获释而站之局外,她决意为营救四人继续与国民党当局相周旋,于是立即将这消息告知中国民权保障同盟。第二天,由宋庆龄、蔡元培联名签署的一份电报发给了南京汪精卫,要求不得使用军法刑讯,交由法庭依法审判。4月4日,吴凯声随宋庆龄、杨杏佛、吴凯声、沈钧儒和伊罗生等五人到达南京,下榻扬子饭店。汪精卫带一侍从来到扬子饭店,宋庆龄当场向汪精卫提出:根据我国《约法》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等自由,就是共产党员也有此权利,不能除外。这四个人如果确实是犯了什么法,也应送司法机关审讯,不可任意关押……。汪精卫走后,他们前往南京卫戌司令部,探望罗登贤、余文化和陈赓兄妹。又经中共地下组织营救,及强大的舆论压力,陈赓被释放了,陈藻英也跟着一起出狱,罗登贤、余文化被害。


后来,事过多时,一次吴凯声与吴铁城在宴席上相遇,吴铁城一见吴凯声就来气,面孔一板:“你代表的都是共产党!”吴大律师也不示弱,顶了回去:“我是律师,只知道接受委托,依法办事!”吴铁城愤愤然白了他一眼,只得侧过身去。


四、杜重远案


杜重远


在前文《周恩来称为“民主人士左派的旗帜”沈钧儒的律师生涯》介绍了沈钧儒参加营救杜重远,其实,沈钧儒一直关注该案,在杜重远一审被判后,支持杜妻独立上诉,而吴凯声则在一审时出庭担任杜重远的辩护人。在营救杜重远时,吴凯声、沈钧儒都积极投入,作出贡献,但两工作侧重有所不同。


杜重远为主编的《新生》周刊,1935年5月4日出版的第二卷第十五期上,刊载了艾寒松以“易水”笔名写的一篇杂文《闲话皇帝》,文中提到了日本天皇。日本方面借题发挥,向南京政府严重抗议并提出许多无理要求,南京政府照单全收,立刻查封《新生》周刊,又以所谓“侮辱友邦元首”罪名,对杜重远提起公诉,江苏高等法院第二分院负责审理。当时,日本侵略军正威胁平津,华北形势十分危急。国民政府担心日方来一个南北呼应,以这个事件作借口,在上海地区再发动一次什么事变,为求得宁人息事,才要把杜重远送上法庭的,但又考虑到侮辱友邦元首罪名一成立,极有可能授人以柄,日本人借机闹出大事。上海市政府经再三考虑,决定聘请吴凯声作杜重远的辩护律师,市府特派潘公展、齐世英两人会同杜重远夫人侯御之来到吴凯声家中说明情由,请他出庭辩护。


这是一桩“外交重于法律”的特殊案件,同时是敏感的政治案件,辩护时不能不涉及天皇,容易失言出错,即使慎而又慎做到不失一言,也有被歪曲中伤的可能,甚至危及人身安全,当时,在上海的日本浪人扬言谁敢出庭当辩护律师就打死谁!尽管如此,但吴凯声当场点头,接受委托,这不是看重市政府的礼请,更不是顾及潘、齐的颜面,而是出于爱国之心,出于义愤,为了主持公道,伸张正义。


此案先后两次开庭,当年的7月9日上午第二次开庭。法庭外,全副武装的日本海军陆战队登陆示威,日本便衣密布,浪人乱窜;法庭内,前来旁听者众多,除上海市政府代表外,还有日本领事馆和侨民代表、中国和日本及其他各国的媒体记者,社会各界和杜重远亲属代表。庭审开始后,江苏高等法院首席检察官郑钺首先作公诉指控,他说被告杜重远系《新生》周刊总编辑兼发行人,未能指证《闲话皇帝》作者“寒水”系何人,应负“侮辱友邦元首”罪责。郑钺是日本留学生,资深法学家,老成持重。吴凯声庭前曾与他沟通,交换了意见。吴凯声说此案是司法案子,也是外交事件,外交重于法律,日本想借机寻衅,再启战端,我们为国家着想,当然要慎重处理,以免肇祸,但如果日方干涉我国司法,提出无理要求,则绝不答应,维持司法独立,这不仅有关国家尊严,也是我国司法人员的神圣职责,郑钺深表赞同。


郑钺提起公诉后,庭长郁华开始审问杜重远,问:“你为什么要登载侮辱友邦元首的文章?”答:“四月初我赴江西办实业,编务托人办理。”吴凯声见状,立即从公文包里取出信函一件,插言道:“这里有一封信,它足以证明杜重远当时确在江西。”当场将信件呈到堂上,郁华看了一下,示意杜重远继续说下去。杜重远称,当时人在江西,并未看到此稿,更不知其刊载的事。再说,作者不了解日本国情民情,而我是留日学生,知道天皇是神的象征,所以,若当时我在上海,绝不会刊出此文。对这件事我应负失察之责,我表示遗憾和道歉。至于作者易水其人,既不知其住址,现也找不到原稿。但该文说天皇是一个生物学家,一个学者,就其内容而言,绝无侮辱友邦元首之意!杜重远神态自若,条理清晰。郁华说,文章中说,如果他的毕生精力能用在研究工作上,则成就将更大,带着讽刺、嘲笑,很不礼貌,是有罪责的,你知道吗?杜重远答,作者系以学者立场,漫谈各国君主。您所指出的这句话,并无讽刺、嘲笑之意,而是一种规劝。还有,作者希望日本不要干涉中国内政,中日之间应建立真正平等的外交关系;作者指出日军侵占我国东北,如天皇能约束军队,何至如此;作者又说如天皇睿智,应当命令日军撤出东北,还我河山等等,都是善意劝说,毫无讽嘲的含意。杜重远理直气壮,高声申辩,并趁此机会,借解释易水之文,公开痛斥日寇,伸张正义。在场的爱国民众面露笑容,无不投来赞许的目光。郁华急忙制止,说“这属政治问题,是政府的事,不容在刊物上随意发表。”接着又强调:该文讽刺、嘲笑,有损邦交,触犯刑律。


此刻,吴凯声发言,他指出:首先,《闲话皇帝》一文毫无攻击侮辱友邦元首之处。其次,各国宪法、法律均规定公民享有言论自由,日本不得干涉我国内部事务。这两点彻底开脱了易水的“罪名”,易水无罪,杜重远更加无罪,为替杜重远作无罪辩护打下了坚实基础。再次,文章发表时被告杜重远不在上海,不知者无罪,虽有失察之责,而被告已当庭道歉,亦可了事了。最后,杜重远不应负刑事责任,当宣告其无罪,立即释放。如果法庭认为被告触犯刑律,应负刑事责任,请按照《刑法》第四十一条和七十四条之规定,予以缓刑或易科罚金处分。吴律师辩护发言完毕,意犹未尽,一想到日本帝国主义专横欺压,怒气上涌,当庭疾呼:“如果要追究杜重远什么责任,那么请问,我东北同胞,处于日本军队铁路蹄之下,水深火热之中,日本一日不撤兵,我东北同胞一日无家可归,其中痛苦,谁来负责?!”旁听席上爱国民众的目光齐齐刷地怒对在场的日本人。至此,郁华宣布退庭合议,几分钟后,郁华上台宣读判决书,判处杜重远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这个刑期来可以说是外交与法律的混合产物,当局煞费苦心,原想如此判决,既可不得罪于日本人并消弭日本进一步侵华的借口,也可向国内权作交代。吴凯声听了大怒,想这还有什么司法独立可言?!他当场表示不服,提出上诉要求,并为了不使杜重远饱受囹圄之苦,要求准许被告交保就医,郁华表示如被告确有疾病,经法医检查后,可送治疗,首席检察官郑钺未予反对。


郁华再来问杜重远还有什么话要说,杜重远愤愤道:“这还是中国的法律吗?法律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之自由,这些自由到哪里去了?!中国司法不应受外国人的干涉!我没有犯罪,应当宣判我无罪!”旁听席上的爱国民众彻底愤怒了,“要民主,要自由”、“爱国无罪”、“反对独裁”等口号声响彻屋宇,同时还散发了传单。


日本军阀原想借题发挥,挑起事端,扩大侵略战争,现在如果认同这个判决,而借口就没有了。于是,在沪的日文报纸以及日本国内许多媒体,纷纷认为判刑太轻,指责日本外交“软弱”,还是一心想把事情闹大。而这时,伦敦的《泰晤士报》、美国的《纽约时报》和法国的《巴黎时报》等媒体纷纷发表评论,谴责日本小题大做。香港、新加坡、印尼等地华文报纸,不断抗议,痛斥国民政府懦弱、妥协,出卖司法主权。日本见国际舆论对其甚为不利,才没有继续胡闹,草草收场。


不久,杜重远获准交保就医,进了上海虹桥疗养院,1936年9月获释。


当年的吴凯声是一位具有政治眼光的律师,又有很强的社会活动能力。在外交官任上,吴凯声先后提议并通过了《外国在华设厂应受华人检查案》《华人海员在外籍轮船八小时工作案》等法案,并代表中国政府签署了《国际国籍法》《国际海洋灯塔公约》和《禁烟条约》等,他的外交生涯,卓有成效。他开办的“吴凯声法律事务所”,是当年上海滩规模最大的私人律师事务所。他又兼任国民政府外交委员会委员,上海法学院、东亚大学等校校董及教授,并任中外文化协会理事长。吴凯声亦官员亦律师,声名鹊起,拥有“上海第一大律师”、“头牌律师”的美誉,除了担任北洋政府法律顾问,他还担任了中央银行、哈同洋行、上海工商联合会、码头工会、印刷工会、电车工会等法律顾问,其中特别是担任明星电影公司法律顾问以及影后胡蝶等名演员的私人法律顾问,更增加了知名度与影响力。他坚持司法独立,追求公平正义,敬佩、爱护革命志士,敢辩能辩的执业风格,正是中共地下党所欣赏和信任的。


吴凯声在事业蒸蒸日上,红得发紫之时,却似乎晕头转向了。汪精卫赏识他,邀他加盟汪伪政府,他居然答应了,受到汪伪重用,担任了一系列伪职,一失足成千古恨。抗战胜利后,吴凯声被国民党当局投入了监狱。1949年上海解放,吴凯声再度入狱,1951年,吴凯声被送到江苏盐城大丰农场劳改。1955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大将陈赓视察上海时,得知吴凯声的境况,说道:“在30年代初期,上海有位大名鼎鼎的律师,叫吴凯声,他身为国民党党员,却能在国民党的法庭上维护正义,为共产党人辩护………我见此人在法庭上义正词严,实为敬佩。”陈赓大将这一席话,吴凯声得以获释。然而,在“文革”中,吴凯声作为“历史反革命”再度入狱。虽然陈康大将已经逝世,但周恩来总理关心这位留学法国时的老相识,惦记他为被捕的中共地下党员提供过帮助,便亲自批示,吴凯声得以出狱。出狱后,吴凯声被强制劳动,每天扫大街,生活困苦,曾写下《穷愁诗》:


萧萧雨雪满窗前,

斗室寒寒孰为怜;

三十年来无别物,

只有白发与残篇。

 

“文革”结束,拨乱反正之后,吴凯声的境遇得到改善,受聘为外国历史研究所研究员,上海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特邀研究员,中国国际文学研究员,华东师大历史系教授、顾问,上海市文史馆馆员。1983年,吴凯声得知廖承志去世,写下《悼念廖承志——忆往事》:


五十年前一儒生,门庭冷落订新盟。

仲恺遗恨成千古,承志蒙荫享大名。

今日几多人凭吊,他年赢得客心惊。

江山依旧春风里,花落能无惜两京。


1997年8月27日,吴凯声在上海无疾而终,享年97岁。孙子吴征与孙媳杨澜为他在报纸上刊登讣告,杨澜就是家喻户晓的电视节目主持人。



本文写作参考了吴凯声口述吴立岚林淇编撰《吴凯声博士传记》、叶永烈著《“民国大律师”吴凯声》、范晓春著《陈延年》、铁竹伟著《廖承志传》在此一并鸣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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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在师范院校任讲师,讲授中外历史,后从事律师工作,已逾三十载,现为一级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