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童洪锡
主编 朱瑾燚
审核 卢 晓
导言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反帝反封建斗争,追求民主、法治,重视开展合法斗争。律师向往政治昌明、法制健全,坚持公平正义。其中,思想进步的律师,拥护中共的政治主张,投身中共领导的革命活动和斗争,并以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发挥了其他阶层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活跃着律师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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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砖头打到延安”的红色法学家陈瑾昆律师(上)
陈瑾昆
众所周知,毛泽东与科学家、文学家、艺术家及社科专家广泛接触、深入交往,但与法学家交往并不多,深受毛泽东器重的法学家更是凤毛麟角。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毛泽东书信选集》收集了毛泽东在一九二0年至一九六五年期间的三百七十二封书信,其中,从一九四六年九月二十二日至一九四七年十一月十八日共十一封,而有四封是写给法学家陈瑾昆的,足见毛泽东对陈瑾昆的亲近、信任和倚重。1946年10月,陈瑾昆到达延安后,毛泽东风趣地对他说:一砖头把你打到延安来了。
毛泽东写给陈瑾昆的信件
叛逆少年 东渡深造
陈瑾昆(1887-1959),湖南常德(现常德市鼎城区)人,派名辉庭,字文辉,号克生。他出生于肖伍铺乡月亮村一个财资殷富的家庭,兄弟五人,陈瑾昆居长。
常德市月亮山村陈瑾昆故居
陈瑾昆6岁时发蒙,在家塾读书,虽然幼年天性好动,但因其父望子成龙,管束甚严,连续9年闭门苦读,成天诵读,死记硬背。1903年,他考入县高等小学堂,接触了新知识,开始关心国家前途、民族命运,痛恨清政府腐败无能和帝国主义列强欺压,他愤慨道:列强入侵,皆因满清无能,要复兴国家,非改朝换代无他。陈瑾昆是封建传统家庭的叛逆者,非常反感企图把青少年禁锢在宗法牢笼中,在县城读书四年很少回家,连假期也往往在外与朋友交游。他向往爱情自主、婚姻自由,坚决抗拒家庭包办的婚姻。
二十世纪初,各种新思想新文化逐渐传播。陈瑾昆眼界大开,思想敏锐新颖,决心出国留学,求得新知,救国救民。1908年,他在高等小学毕业后,冲破家庭阻挠前往省城长沙,闯进都督衙门,申请官费赴日本留学。主管官员喜爱他血气方刚、见识不凡,予以准许,并留他在长沙学习日语,做好赴日准备。7月,陈瑾昆东渡,进入东京一所补习学校,继续学习日语和基础知识。陈瑾昆十分珍惜留学的机会,一边如饥似渴地学习科学知识,一边观察了解日本社会,他知道日本因“明治维新”而强盛,非常欣赏日本当时发展实业,重视科学,严明法度的治国之道。其时,无政府主义思潮在日本知识界和中国留学生中流行,同盟会在东京的中央机关报《民报》、梁启超办的《新民丛报》、刘师培和何震办的《天义报》都在介绍和宣传无政府主义,陈瑾昆受到影响,喜欢阅读日本社会主义运动活动家幸德秋水所译无政府主义书籍。这期间,他与宋教仁、覃振结识,宋教仁是中国近代革命先驱者之一,职业革命家,相比陈瑾昆是更大的“叛逆者”,他与宋、覃等革命志士志趣相同,意气相投,来往密切。
“司法救国” 著书立说
在日本,陈瑾昆获悉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建立了中华民国,制定临时约法,并主张“更张法律,改订民、刑、商法及采矿规则”。陈瑾昆怀着“司法为现实复兴之起点”的宏大志向,报考了日本东京帝国大学法律系。在帝大学习期间,他认识了后来的著名共产党人林伯渠。林伯渠因“二次革命”失败后遭通缉来东京学习,当时,林伯渠除学习经济、财政、社会学科之外,还学习国际法、宪法、民刑法,两人因此而相识。1917年7月,陈瑾昆完成了大学学业,获得法学学士学位。
陈瑾昆学成后,回到已阔别10年的祖国。他志向远大,怀揣“司法救国”的梦想,希望用法治的力量来复兴民族、振兴中华,用法律来维护社会的公平秩序。1917年9月,他任奉天省高等审判厅推事,不久升任庭长。1918年4月,陈瑾昆奉派去日本考察司法,历时8个月。1918年12月回国后,陈瑾昆即调任新成立的修订法律馆纂修,1919年初任大理院推事,兼任司法讲习所讲师,1920年任司法部参事。1923年至1928年,陈瑾昆先后任大理院推事、庭长,司法考试委员,湖南司法考试委员。这一时期,他踌躇满志,为实现“司法救国”的梦想而非常活跃。他不仅做司法官员,而且参加法律法规起草修订工作,填补中国法律的空白。同时,为了以法治国培养人才,他先后兼任司法讲习所讲师和司法储材馆教员,在北京大学、朝阳大学、北京法政专门学校任课,讲授《刑事诉讼法》《民法总则》《刑法总则》等课程。1928年,陈瑾昆卸去法官职务,专任北平大学、北京大学、朝阳大学教授,兼执律师职务。
鉴于民法学论著贫乏,很多法官、律师对刑法理论未能正当运用,陈瑾昆把以前因工作繁忙无睱著述的出书计划开始付诸实现,先后出版了《民法通义总则》《刑事诉讼实务》《民法通义债编总论》《民法通义债编各论》《刑事诉讼法通义》《刑法总则讲义》六部著作,分别出了二三版、三四版不等,发行量大,销售面广,已纂就而未出版的有《民事诉讼法讲义》及《刑法个论》。这些法学专著观点独到、深刻,为法学界与实务界所推重,屡为东京帝国大学教授引用。
在这些著作中,陈瑾昆关注国际上法学新思想、新理论的动态,对各流派的学说择要介绍和评说,梳理并吸收了先进的研究成果;介绍新旧立法例,说明法律法规沿革及立法趋势。他坚持司法工作中审判的独立性;提出法学研究“应理论与实用并重”,重视法律的实践性;他注意到法律的地域和民族的个性,提出“应同时注意于一国民族固有之伦理思想与社会现象,以期制立于一国民族最能适应而最能调和之法律。自刑法治学言之,亦不可囿于一派,应同时注意于一般科学方法应有之分析研究与实证讨论,以期创设于一国法典最为精当最为实用之法理”。他指出法制建设的方向:“或谓中国今日,假大群而私小己,泯是非而尚功利者,滔滔皆是,国家创制刑法,正应向若辈立威,学者讲治学术,亦宜为若辈说法,所谓明刑弼教,公私两方面均须努力。”这一系列著作,自成一家之说,奠定了陈瑾昆在法学界的学术地位。
陈瑾昆在北平专心著书立说之时,1933年1月开始,日本关东军向喜峰口、古北口发动进攻,中国驻军奋起抵抗,5月,无奈奉命撤退,北平形势危急。此时,两位在南京国民党政府司法部任职的老朋友罗文干、石志泉专程来邀请陈瑾昆出山从政的。为了避难,也因老友盛情,陈瑾昆欣然前往南京,就任司法行政部司长及南京法官养成所教员的职务,继续实践自己“司法救国”的梦想,雄心勃勃,很快草拟了《现行刑事诉讼法》。但是,各级司法机关形同虚设,人浮于事,尔虞我诈。他逐步领悟到法律与政治的关系,在专制独裁的体制上,纵然制定了良法,只是摆设;纵然有精深的法理,也是对牛弹琴。他感到自己心血白费,受了愚弄,“司法救国”梦就此破灭。于是在南京为官仅5个月,陈谨昆就挂印而去了,回到北平,从此,坚守讲台,乐执教鞭。
拒任伪职 反对内战
抗日军兴,北平沦陷,陈瑾昆随北大迁往长沙,继而再迁云南昆明,在国立西南联合大学任教。虽然在西南大后方生活相对安定,但是前线抗日将士在浴血奋战,后方达官显贵们花天酒地,纸醉金迷,大发国难财。人民生活困苦不堪,甚至西南联大的许多著名教授也生活窘迫,处于半饥饿状态。陈瑾昆大失所望,从昆明回到了北平。
日伪当局知道陈瑾昆曾是留日多年,现又从大后方回来,且在教育界、法学界声望高,想利用他为伪政府做事,为日本侵略效劳,便派他在帝国大学时的同学朱深等登门劝诱。陈瑾昆见故人造访来访,喜出望外,待说明来意后,他顿时大怒,斥责:“我陈某死不足惜,绝不卖国求荣!”游说者还想啰嗦几句,陈瑾昆顺手扬起拐杖要打,来人见势不妙,只得灰溜溜地走了。此后,又有亲友上门来劝说,说既然不想做官也好,就去伪北京大学当教授吧。日本人也软硬兼施、威逼利诱,陈瑾昆不为所动,在大是大非前面,坚守民族气节。为表明立场,避免说客再次上门,也是为了维持生计,他挂出一块“经济律师”的招牌,受理平津一带的经济纠纷案件。
日寇在占领区强制推行“良民证”,挨家挨户地登记造册,据此配给粮食和其他生活品。陈瑾昆极为愤慨,拒绝在登记表上签字,并怒斥道:“我是中国的良民,怎能将名字签到出卖良心的册子上呢?给我滚!”他一直拒领“良民证”,不吃嗟来之食,不买日伪配给的粮食和布匹,自筹生活必需品,粗布淡饭。对此,日本人十分恼怒,但忌于他的声望,未敢加害。
1945年8月10日,陈瑾昆从收音机中获悉日本政府向同盟国发出乞降照会的消息,欣喜异常,决定在北平朝阳门外购地筑圃,栽花种菜,安度晚年。但陈瑾昆从广播中闻悉蒋介石所宣布的处置敌伪军队与接收投降办法,发现了蒋介石抢夺抗战胜利果实和准备内战的阴谋,便断定天下从此多事。陈瑾昆觉得这个问题严重,决定走出书斋,负起一个国民立言的责任。8月20日,他起草了《告国人书》,劝蒋介石“公忠体国”,同时宣布:“余以前只守个人岗位,自此当勉尽先知立言责任,以阻止他人,‘再做第二次亡国危险。’”8月下旬,毛泽东亲赴重庆,国共两党开始和谈,陈瑾昆从中看到和平与民主的曙光、民族与国家复兴的希望,他信心倍增,热情高涨,奋笔疾书,在报上发表一篇篇文章,给朋友奇去一封封信函,呼吁人民团结一心,共同复兴祖国,以免再受列强侵略欺凌。在国民党撕毁和谈协定,磨刀霍霍,加紧准备内战之时,陈瑾昆关注时局,忧国忧民,一再在报纸上撰文,劝告国民党开放政权,澄清吏治,停止内战,收人心;提出美、苏、英三国出面调停等,反映了他坚持和平,反对内战的立场。
陈瑾昆本来一直认为律师与教授均为高尚的自由职业,而且是高尚职业,即使在日伪统治时期,他还以做经济律师维持生计;但此时,他认为在国统区律师不再高尚,在国民党党化下的学校也非圣地。于是在国民党宣布“停止沦陷区律师执行职务”的禁令以前,他就停止了律师执业;同时为避免政治因素过多干扰,他又辞去大部分教职,仅在北平临时大学、朝阳学院、中国大学讲课。
1946年4月12日,为反对国民党一党包办的所谓“国大选举”,北平各大专院校和新闻出版界等40多个团体,组织成立“国民选举协进会”,以促进普遍、自由、直接的民主选举,陈瑾昆欣然接受聘请,任该会顾问。4月21日,选举协进会在中山公园举行国大代表选举问题演讲会,陈瑾昆、江绍原等著名教授受邀讲演,各界代表及北平美国新闻处处长福斯特等中外新闻界人士纷纷前往。几位好友得知陈瑾昆已经上了国民党的黑名单,竭力劝阻陈瑾昆与会,以免遭遇不测。陈瑾昆则置生死于度外,坚定地回答道:“反对内战,要求民主,何罪之有?死在演讲台上,总比死家里要好!”说完就义无反顾地走了。陈瑾昆本来被安排在第三个演讲,但一进入会场,见有人在吹口哨、叫喊,制造骚乱,显然是特务在捣乱。陈瑾昆顿时怒火中烧,率先登台讲演,暴徒则用砖瓦向讲台上及听众中猛烈飞掷,击伤陈瑾昆的头部,血流满面。听众中多人受伤,一女生被击中胸部,当场晕倒,江绍原及福斯特亦被打。但陈瑾昆仍坚持讲演并怒斥特务说:你们的行为给国家丢脸,我绝不是一块砖头所能吓倒的,今天我是站在爱护国家和人民的立场来说话,我虽受伤,但凡我应做的,我会继续去做,希望全国人民都起来,抗议这种为全世界任何国家所不齿的行动,希望今天到会的新闻记者,能把真相公布给全世界。
中山公园事件发生后,社会各界极为愤慨,纷纷向陈瑾昆等受害人慰问、声援,痛斥国民党特务的法西斯暴行,但中央社等官方媒体却造谣诬说该事件是双方“争夺会场,相互斗殴”所致。这使陈瑾昆彻底看清了国民党政府的真实面目,蔑视法律,无视人民的正当权利,竟以暴力打击无缚鸡之力的教授,事后又信口雌黄,颠倒黑白,无耻至极。陈瑾昆极为悲愤,便不顾伤痛撰文抗议,揭露敌人的阴谋,在4月29日的《解放三日刊》上发表了《我的希望》一文,指出中山公园事件证明反动政府“日暮穷途,倒行逆施”,呼吁不能任由国民党党专政,随心所欲,因此希望“全国人民都起来督促政府实现三个协定(即停战协定,政协决议与整军方案)。这是最小的限度,不能再有丝毫的折扣”。5月15日,陈瑾昆又在《解放报》发表《向美国与马歇尔特使呼吁》一文,声称目前最迫切的问题只是执行关内外停战协定和整军方案,指出美国在调停之外还帮蒋介石运兵和供给军火,是鼓励国民党打内战的狂兴,只会引起中国人民对美国的反感。期间,他连续在《解放报》等民主刊物发表文章,抨击国民党的专制与独裁,呼吁和平民主。他断定国民党的统治气数已尽,而国家的命运是与个人的命运密切联系,他要寻找新的出路。
(未完待续)
(参考文献:欧阳雪梅著《陈瑾昆》、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毛泽东书信选集》、《谢觉哉日记》(下)、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著《 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一卷(下册)。配图源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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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
所主任
童洪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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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在师范院校任讲师,讲授中外历史,后从事律师工作,已逾三十载,现为一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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