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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瑞成所承办破产重整案入选2020年台州法院企业破产审判报告暨典型案例|大嘉新闻
2021-04-02

撰文   林嫣嫣

主编   朱瑾燚

审核   戴   盛


导言

2021年3月30日,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2020年台州法院企业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温州中源立德会计师事务所、浙江利群律师事务所承办的“温岭呼吸病医院破产重整案”荣幸入选。




温岭呼吸病医院成立于2012年10月,是浙江省唯一一家以诊治呼吸系统疾病为主的专业品牌医院,也是上海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在温岭的合作诊疗中心,在浙东地区甚至省内均有较高知名度。后因经营恶化、医护人员流失、资金链断裂,医院陷入困境。


2017年12月8日,温岭呼吸病医院向温岭市人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温岭市人民法院于2018年6月23日裁定受理温岭呼吸病医院的破产重整申请,并通过竞争方式确定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温州中源立德会计师事务所、浙江利群律师事务所(联合团队)担任温岭呼吸病医院管理人。嘉瑞成所吴孙有律师担任该案总负责人。


温岭呼吸病医院作为民办非企业组织,无法获得银行贷款,但其自成立以来加盖楼房、购买设备、医院运营等事项均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该院只能采取民间借贷的形式获得资金,融资成本较高,造成资金链断裂。如果进入破产清算,不但普通债权难以清偿,还会令地方医疗资源受损。


温岭呼吸病医院的重整存在一定的法律障碍,但考虑其业务前景好,资质价值高,清算价值低,且意向投资人坚决等因素,温岭法院和管理人创造性地适用“资质与股权”适度分离破产重整模式,保障投资人与原重整企业之间的债务关系彻底分离,使核心资产得以较高价值流转利用,实现债务人摆脱困境,债权人债权获得较高受偿比例共赢局面。

吴孙有律师(左一)


2019年1月3日,管理人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规定分设普通债权组、税收债权组、职工债权组、投资人组四个组别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各表决组均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随后,温岭市人民法院裁定批准《温岭呼吸病医院重整计划(草案)》终止破产重整程序,并进入重整计划执行期。


现温岭呼吸病医院已正式恢复运营。


本次温岭呼吸病医院破产重整案入选2020年台州法院企业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管理人工作亦收到温岭法院及台州中院的高度评价,嘉瑞成所秉承“因嘉为服务,有瑞玉之信,共成功在握”的服务理念和宗旨,将继续发挥优势,为客户在全国各地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关于瑞成破产与重组团队


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于2007年9月列入第一批破产管理人名册,并于2013年入选浙江省省级管理人名册。嘉瑞所破产与重组团队有成员三十余名,并由资深合伙人、律师及财务专业人员组成。现为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单位。



 


嘉瑞成民商事专委会副主任

 






吴孙有



法律硕士,三级律师。温州破产协会业务培训委员会副主任,擅长于企业重组理论研究,业务方向为企业法律顾问、企业破产及重组、民商事疑难案件处理等领域代理。

在律所工作期间主要办理兰溪市山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家企业合并破产重整案、宝德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温岭呼吸病医院破产重整案、一重集团绍兴重型机床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浙江一胜特工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等六家关联企业破产清算案、金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等大案要案,并曾负责对嘉瑞成破产团队(含永嘉分所)于温州永嘉地区、乐清地区所受理的破产案件,进行业务指导。

曾在多次《中国破产法论坛》、《西部破产法论坛》等破产法论坛上发表《邹议破产重整企业信用修复体制之构建》、《论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中银行按揭权的法律保护》、《论破产抵销权中债权人所负债务发生原因之认定》、《破产案件中追究股东承担公司无法清算民事责任的实务探讨——籍九民会议纪要第118条之分析》、《试论破产程序中的虚假债权申报之实务处置》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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